李颖,字小尹,号蓉山,又号潜伊,能诗善书,嘉庆十五年(1811)因年老恩赐副贡,1814年赐举人。著有《蓉山诗草》。释通理,住江州东林寺。为青原下十四世,天封子归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三、《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
(1118—1164)泰州海陵人,一说江宁人,字茂振。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历官中书舍人、兵部侍郎,兼给事中。绍兴二十九年,充金国哀谢使,言辞详雅,金人为加礼。次年为同知枢密院事。金主背盟,复奉命出使,以主张俟金来南,尽锐奋击,必能成功,辞之。因被劾,责授秘书少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有《海陵集》。释通理,住江州东林寺。为青原下十四世,天封子归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三、《五灯会元》卷一四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