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政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政,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遇僧,姓名不详。幼育于南京刘婆家,单州砀山县染户得之归养。长大后貌似钦宗,遂自称为钦宗第二子,后勘实非是,决配琼州牢城。勘决时官府因有顾虑,不敢用刑,刺字既细小,刑杖皮亦不伤,自此人呼为赵麻胡。事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九。
遇僧,姓名不详。幼育于南京刘婆家,单州砀山县染户得之归养。长大后貌似钦宗,遂自称为钦宗第二子,后勘实非是,决配琼州牢城。勘决时官府因有顾虑,不敢用刑,刺字既细小,刑杖皮亦不伤,自此人呼为赵麻胡。事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