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
御史中丞、
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
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
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
一
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原文
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得
江边贱
鱼稻,闲官未用
苦相怜。
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诗意
溪山交给喝醉了酒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到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苦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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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拼音
xī shān fù yǔ zuì zhōng xiān, měi jiǔ hé zēng dòu shí qiān.
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jiù dé jiāng biān jiàn yú dào, xián guān wèi yòng kǔ xiāng lián.
就得
江边贱
鱼稻,闲官未用
苦相怜。